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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资讯 已批建设用地补办出让手续用地申请东莞土地网时间:2014-07-10 14:17:39 作者: 阅读:1909 次 正本(红色) 编号:东国土出让补字( ) 号 副本(黑色)
已 批 建 设 用 地 补 办 出 让 手 续 用 地 申 请、审 批 表
申请用地单位: (盖章) 地 址: 申 请 日 期:二○○ 年 月 日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监制 申请表
审批表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委 托 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全权办理本单位在 镇(区) 村 (土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有关事宜。
委托单位盖章 :
法人代表签名 :
委 托 日 期:二○○ 年 月 日
委托终止日期:二○○ 年 月 日
附件四
建设用地地价款支付情况证明书
市国土资源局: 由于经济建设需要, 村委会经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将位于 (土名)面积为 平方米的土地由市国土资源局征为国有土地后出让给 公司(单位)使用。该地块的成交地价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额为 元(人民币),用地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我村委会支付完地价款;该用地地价支付为分期付款,第一期于 年 月 日支付 元,第二期于 年 月支付 元,第三期于 年 月支付 元,余额 元于 年 月支付完毕。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封面部分 1.已批建设用地:包括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和已批集体建设用地; 2.补办出让:指原经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划拨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因企业破产、兼并、重组和改制需补办出让手续的; 3.申请用地单位:建设项目用地受让方。 二、申请表部分 1.原土地使用证号:指原经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编号; 2.原用地批准文号:指原经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国土部门颁发的用地批准文件; 3.原土地用途:指原经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土地用途; 4.土地权属性质: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 5.土地他项权利:指本宗地的使用权或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和使用土地的限制条件,如已抵押、已出租等; 6.土地现状:指申请出让的原土地现状; 7.原建设项目:指原经计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 8.地块位置:申请土地的位置座落; 9.土地四至:填写相邻宗地的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 10.容积率:指现申请出让宗地的规划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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