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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资讯 多方面利好加速落地 新一批自贸区开列制度创新清单时间:2019-10-22 20:01:37 作者: 阅读:1776 次 我国自贸试验区扩容已经两月有余,各地正在加快赶制施工图。《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目前包括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在内的新一批6个自贸试验区以及临港新片区,正在根据实际情况开列制度创新清单,在市场准入、证照分离、金融创新等多个领域酝酿优化措施,其中财税、土地、人才等方面的多重利好已经陆续落地。另外,自贸试验区作为开放的桥头堡,将加快推进金融领域扩大开放的先行先试。
自2013年我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落户上海以来,自贸试验区便承担起改革试验田的作用,6年时间里,形成了200多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国进行复制推广。产生了全国第一张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第一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第一个自由贸易账户…… 今年8月份,新设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以及6个新设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相继获批,自贸试验区建设再添新军。国研新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朱克力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正因为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方面的突出成就,在我国全力推进扩大开放的关键时刻,新一批自贸试验区的建设也就更加备受瞩目。 自批复以来,新一批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就已经在拼速度比深度。记者从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了解到,10月12日片区发布了促进外商投资20条新政。其中,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将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推动电信、科研和技术服务、教育卫生等领域的开放,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经营范围等限制;并在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也是本轮制度创新的重点。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相关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日前该片区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坚持刀刃向内,以企业和群众需求倒逼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企业开办集成服务“零成本”,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企业开办最快实现“半日办结”。并在落户、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租用自用办公用房及厂房,实行3年免3年减半政策,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500万元;需要供地的企业优先保障土地。 广西则提出,将围绕对东盟合作先行先试示范区建设、构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等三大重点工作,通过实施金融改革创新、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提高政务水平等手段,加快推动广西自贸试验区发展和建设。 另外,金融业作为我国开放的重要领域,也是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发力点。上海作为我国的金融中心,一直在金融业开放方面走在前列。10月17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宣布,与浦东新区政府共同研究制定指导意见,以金融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提出支持中央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举措在浦东率先落地。 临港新片区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吸收借鉴上海原有的金融业发展经验,在金融创新方面已经出台多项举措。近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布的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选择国家战略需要、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开放度要求高但其他地区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金融领域,建设一批更高开放度的功能型金融平台。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崔凡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中国的金融业对外资开放政策,是全国适用的,对自贸区和其他地方是同步开放的。但是自贸区往往是金融行业企业集聚度比较高的地区,监管力量也比较强,金融人才多,金融业务活跃。“因此,在自贸区,特别像上海自贸区这样的经济中心,切实承担着比其他地区更重的探索和创新任务。”崔凡说。 朱克力认为,除了临港新片区,新设的6个自贸区在金融业创新方面也具备一定的后发优势。因为金融领域有了前期自贸区先行先试的创新积累,克服了很多难点和痛点。“目前,各自贸区正在全面清理过往金融领域的限制措施,落实好负面清单承诺,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朱克力说。 对于金融行业制度创新的具体做法,崔凡认为要注意几点,一是应该在制度创新中结合自贸区本身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例如,上海目前正在进行离岸贸易境内结算制度试点,就结合了上海推动开展离岸贸易的现实需求。二是应该在制度创新中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企业是政府进行制度创新的推动者和合作者。 另外,崔凡还建议,金融制度创新以及其他方面的制度创新,要尽量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 南京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韩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自贸区的建设不仅要比速度还要比深度,需要更多瞄准下一轮新兴产业的发展、新贸易功能的开拓和新旧动能的转换,要突出自贸区为实体经济服务,为创新驱动服务,为开放转型服务。 韩剑建议,各地要结合单个产业开展定制化、个性化的制度创新,做更加细致的差别化探索,包括贸易便利、投资开放、功能升级与监管创新。同时,由于自贸区遍地开花,应加强各自贸区的联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大战略服务,探索一体化的开放创新新模式。(记者 王文博 何磊静 何欣荣) (责任编辑:苗苏)
东莞市沙田镇26666㎡(40亩)国土证土地合作开发:土地位于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附近,沿江高速西大坦出口;土地物业权属关系: 无抵押、无查封、无股权质押、无担保、股权清晰、权属干净,投资强度要求9200万元和税收要求1000万/年;内资企业法人/自然人股东 2人;容积率1.8,容积率可重新调整,密度40%,限高24米,绿化率20% ,符合建筑红线 ;工业用地,土地管理费每年13.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税3元/㎡/年,建设成功后的房产租赁税以及房产税按当地政策执行;剩余 40年,2057年到期,到期后自动续期;其他要求:地点:东莞市沙田镇,工业地皮40亩(26666平方米),地块宽度约110米,深度约245米,具体看卫星图,国土证40年,土地出租状态,税收要求投产后每年1000万元,投资强度要求9200万元人民币,现在买家还要负责交付总共约600万元的土地闲置费和税费,土地现有发票约1000万元,合作开发形式面谈,初步沟通是4-6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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