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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土地网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时间:2014-05-21 14:28:39 作者: 阅读:3052 次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___            ______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工商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工商注册号:                       .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东莞市    村面积为12856.3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土地基本情况:土地证权属人:东莞市     器材有限公司,坐落在东莞    村,地号:                   ,地类用途:工业用地,土地证为东府国用(    )字第特    号,面积为大写壹万贰仟捌佰伍拾陆点叁肆平方米(小写 12856.3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年,从  2009 12 21 日到 2059 10 23日为止。 

第二条 土地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经获得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2、土规取得的规划情况:                                                 

    3、土地的用途性质:                                                 

第三条 转让土地权属合法保证

1、甲方确认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甲方需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权属转让向乙方所作的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以及向乙方出示、移交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乙方需要的其它证件资料

第五条 转让期限

自乙方受让该土地并依法取得该宗地块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该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 转让价格
    1、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计人民币1060(大写:壹仟零陆拾万元整)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七条 土地转让及转让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依法向国土部门缴纳所有的土地闲置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履约定金人民币212万元整(大写:贰佰壹拾贰万元整),即土地转让价款总额20%,若甲方未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则乙方不支付定金,若未支付定金则本合同不生效。若定金支付后,任何一方反悔致使交易不成功的,按定金罚则处理。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价款。

2、甲方需在收到上述定金后三天内偿还就土地抵押向             银行以东府国用(    )字第特  号土地权属申请抵押的贷款本息,并在收到上述定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注销东府国用(    )字第特    号土地权属的抵押登记;注销抵押登记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交由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转让过户手续,且甲方应将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该土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金单据、税费单据除国土部门在办理过户过程中所要提交的材料和文档之外的资料文件之原件交由乙方执管。

3、甲方配合乙方应在90内完成土地变更手续,在甲乙双方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提交东莞市国土部门并在乙方与东莞市国土局签署新的国有土地出让协议(同时甲方解除与东莞市国土局签署的国有土地出让协议)后3 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转让款人民币 636 万元整(大写:陆佰叁拾陆万元整),即土地使用权转让总价的60%

4、在乙方取得以东府国用(2009)字第特276号土地权属转让的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转让尾款人民币 212  万元整(大写:贰佰壹拾贰万元整),即土地转让价款总额20%

5、以上所有分期支付之土地转让款项由乙方以电汇或提存(交由公证机关提存)的形式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转让款项当天向乙方开具《收款证明》并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土地权属转让之全部事宜。

第八条 税费及其他费用的负担
    1、本协议项下的土地转让过程的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应配合提供办理土地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签名和法律文书等。

2、土地闲置费:在本合同签署后,乙方支付定金前,甲方依法需向国土管理部门缴清全部就本合同项下之土地的土地闲置费;在甲方缴纳完相关土地闲置费并将相应票据出示于乙方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定金。

3、乙方需承担税费:在本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合同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国土管理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但该风险或责任是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甲方需赔偿乙方的损失。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合同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应尽义务超过 三十个 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合同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主张的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合同转让款总额 5 %/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上设定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暂停支付甲方的转让价款,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已支付给甲方的履约定金不予退还;

2、乙方因自身原因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_5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合同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的声明及保证:
    1、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的声明及保证: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5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东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目的、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特别约定及合同附则

1若因政府行政命令、政府审批等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乙方不能按约定受让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之权属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将定金和已收取的款项在三天内退还给乙方,甲乙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及缔约过失责任。

2、本合同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修改、变更、补充部分以及本合同附件均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3、本合同书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时生效。本合同中双方写明的住所为文书有效送达地址,如该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若未履行通知义务,本合同中住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向该住所发送的文书均视为送达有效。

4、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用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交易转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由甲乙双方按合同确定的原则另行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双方因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所签署的合同、文件所约定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完合同履约定金之日起生效。

附件: 1、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东莞市        器材有限公司土地转让股东会决议》

甲方:东莞市        器材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       村东海大道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地址:

本合同于 20135    日于广东省东莞市签订。

2019.1.8号信息推荐如下:

1. 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厚街镇永久性宅基地转让,土地面积1599平方米,可以报建小产权房,大路边第二排,价格10000元/平方米,约1600万。(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2. 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厚街镇永久性宅基地转让,环莞快线旁第二排,百分百可以报建,土地面积2752平方米,出售价格15000元/平方米。(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3. 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厚街镇永久性宅基地出售,南环路边第一排,百分百可以报建13层以上,土地面积3387平方米,出售价格13000元/平方米。(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4. 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厚街镇国有证综合用地出售,土地上有部分建筑物,土地面积2175平方米,业主现在已经报建8层,可以加盖,业主包过户到买家的新公司,过户费业主出,出售价格3000万人民币。(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5. 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厚街镇永久性宅基地2208平方米出售,土地三通一平,靠近镇中心地段,出售价格8000元/平方米,现状转让,本项目可合建。(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6. 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沙田镇红本国有工业用地出售,占地面积40亩,国土证年限40年,可以报建,税收要求投产后第3年起每年每亩25万,投资强度要求9200万元含设备,容积率1.8(可以调整到3.0,要多花钱和关系),本宗土地出售价格200万/亩,另有600万土地闲置费需要买家缴纳,交易方式股权转让。(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7. 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沙田镇独院工业厂房出售,占地面积20亩,建筑总面积约13800平方米,其中车间4层面积8000平方米左右(1楼5.5米高),宿舍6层面积约5800平方米,有6600平方米未报建空地(此空地可以重新报建最多不超过20000平方米建筑物),现在项目已经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年限还有39年,无投资和税收要求,业主随时可以清场,出售价格7000万人民币。(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8. 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道滘镇工业用地出售,土地面积21亩,国土证38年,空地三通一平,无税收要求,无土地管理费,土地一口价185万/亩,交易方式股权转让或者资产过户。(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9. 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沙田镇工业用地出租50年,土地面积80亩,租金3.7元/平方米,可以一次性买断,另外包含一个2万吨的码头,码头价格5000万,全部一起打包出售(注明要求每亩50万的税收),本项目为大工业区大路边可做物流或者特殊制造业,包括石油化工等。(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10.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麻涌镇独院物流仓库出售,占地面积50亩,建筑面积5层共35000平方米,空地20000平方米可建物流仓,整体项目已经办理房产证和国土证,年限40年,出售价格1.88亿元。(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11.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望牛墩广深高速路口附近独院小厂房出售,建筑物滴水10米高,建筑物面积3500平方米,有集体土地证,年限39年,还有700平方米占用空地可使用,出售价格人民币1200万元。(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12.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中堂镇独院工业厂房出售,土地已经办理国土证,年限36年,土地面积4000平方米(国土证面积3000㎡),建筑面积4667平方米,独门独院,出售价格1900万元人民币。(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13.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中堂镇60米宽大路边独院厂房出售,占地面积10亩,国土证房产证齐全,房产证面积4517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包含2楼钢结构约11000平方米),地基分别是5层和3层,可以加盖,出售价格2500万元人民币。(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14.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寮步镇独院厂房出售,占地面积7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500平方米,村委合同46年,厂房9成新,空地大,出售价格3600万元。(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15.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寮步独院厂房出售,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为租赁村里地皮所盖厂房,月租地租金约10500元,合同还有23年,厂租72000元,出售价格1600万。(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16.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寮步独院厂房出售,占地面积25亩(18亩有国土证),总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房产证面积13600平方米),主干道边,出售价格8500万元。(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17.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寮步镇独院厂房出售,占地面积11亩,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证,大路边,出售价格5000万。(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18.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寮步镇大路边工业用地出售,土地面积20亩,国土证,年限35年,出售价格300万/亩,此地块位置好适合做加油站,但是需要买家有一定实力,因为项目控规还需要调整。(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19.东莞土地出售:广东省英德市国有红本工业用地出售,土地面积163亩,国有土地证50年,主干道边,可做工业和物流项目,价格18万/亩,可以合作建设,也可以出租或直接转让。(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20.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寮步花园式豪华孵化器写字楼式超高级厂房出售,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面积出售,面积不限,出售价格8000元/平方米,地方位于松山湖隔壁,石大路高速出口附近。(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21.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东坑镇独院小厂房出售,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车间钢结构高8米,宿舍为一栋3层办公楼,年限还有26年,出售价格900万元,到松山湖2公里。(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22.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常平镇独院两栋厂房和两栋宿舍出售,占地面积27.88亩,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国土证房产证齐全,7500万元,股转。(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23.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大朗豪华独院厂房出售,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国土证房产证齐全,空地有6000平方米可建,出售价格1.2亿元,租期还有20个月。(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24.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常平独院厂房出售,占地面积16亩,其中国土证10.5亩,集体流转证5.5亩,有建筑物4500平方米,房产证面积2700平方米,空地很大约5000平方米,整体项目股权转让,出售价格3500万元。(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25.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大岭山独院厂房出售,占地面积21亩,国土证,还有27年,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其中房产证面积约7000平方米,107国道第二排,大路边,出售价格7000万元。(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26.东莞土地出售:东莞横沥占地55亩的市场转让,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本土地是租村委会地皮的(村里租地租金15.8万/月),项目出租给其他客人每月租金约50万元,全部出售价格7200万元。(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27.东莞土地出售:东莞石排可进行工改工厂房出售,大路边,工改工容积率可到4.0,占地面积54亩,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国土证房产证齐全,年限30年,出售价格1.6亿。(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28.东莞土地出售:东莞虎门工改工厂房出售,占地面积24029平方米,建筑面积38638平方米,可以工改工,现在租期10年(可清场面谈),出售价格人民币1.58亿元。(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29.东莞土地出售:东莞长安独院厂房出售,占地面积8亩,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集体流转证,年限30年,出售价格2500万元。(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30.东莞土地出售:惠州沥林镇宅基地6000平方米出售,部分有国土证和集体证,出售价格人民币3300万,有证的还有60年,无证的为永久性,本项目也可以合作开发,靠近碧桂园科技小镇。(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31.东莞土地出售:东莞万江独院钢结构和标准厂房出售,占地面积120亩,建筑面积50620平方米,年限39年,本项目是租赁村委会的土地自己盖的(每月租地租金10万),现在项目年收入1100万左右,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9500万元。(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32.东莞土地出售:广州黄埔科学城附近工业厂房出售,占地面积14亩,建筑面积22400平方米,车间一楼7.5米高,独院花园式厂房,国土证房产证齐全,出售价格9800万元。(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33.东莞土地出售:广州黄埔开发区工改工地皮出售,占地面积56亩,有少量建筑物,国土证,有旧改批文,容积率4.0,科建面积最多180000平方米,适合产业园或者商业公寓写字楼项目,出售价格3.98亿元。(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34.东莞土地出售:东莞新塘独院厂房出售,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空地大,国土证房产证齐全,价格5500万元,此项目现在只能投资,暂时办不了环评,到轻轨站1公里。(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35.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大朗镇主干道边永久性商业宅基地转让,土地面积4000平方米,一共有18块宅基地,三面环路,有38个铺位,现在可以报建17层,如果现状转让,只要8000万元,如果业主报报建,需要买家多支付2400万元报建费。(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36.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市道滘镇独院厂房出售,占地面积475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村委会合同还有41年,出售价格1500万。(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37.东莞土地出售:东莞长安独院花园式厂房出售,占地面积28.5亩,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国土证房产证齐全,出售价格2亿元。(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38.东莞土地出售:东莞桥头独院厂房出售,占地面积18亩,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车间两层,国土证房产证齐全,一楼高度5.5米,出售价格4500万元,厂房9成新,投资自用都合适。(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39.东莞土地出售:东莞松山湖周边独院厂房出租,楼房,5万平方米,厂房高度5.5米,花园式厂房,全新厂房,出租价格20元/平方米,只租实业客户。(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40.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南城商住用地15亩出售,容积率2.0,国土证,年限48年,出售价格1.6亿。(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41.东莞土地出售:东莞横沥红本独院厂房出售,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国土证,房产证齐全,年限33年,出售价格7800万,必须境外交易。(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42.东莞土地出售:东莞横沥独院厂房出售,占地面积60亩,建筑面积23500平方米,空地面积30亩,国土证房产证齐全,还有36年,出售价格1.5亿,必须境外交易。(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43.东莞土地出售:东莞松山湖周边一级学校出售,占地面积约40亩,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学生3800人,教师127人,营业中,出售价格2亿元。(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44.东莞土地出售:东莞松山湖周边某镇独院厂房出售,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高7.5米,宿舍铺位是楼房,集体土地证,还有34年,出售价格3300万。(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45.东莞土地出售:东莞黄江独院厂房出售,占地面积18亩,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国土证,年限36年,出售价格6300万。(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46.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塘厦工业用地国土证17000平方米出售,红本38年,400万/亩,股权转让。(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47.东莞土地出售:东莞麻涌工业用地出售,面积120亩,出售价格86万/亩,集体土地证,50年,可做工业和仓储物流,本地块也可以出租,租金9块,租期50年。(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48.东莞土地出售:东莞中堂红本厂房出售,占地面积90亩,建筑面积83000平方米,国土证,房产证,出售价格5.8亿。(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49.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大朗红本独院厂房出售,国土证33年,占地面积8亩,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卖3000万。(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50.东莞土地出售:东莞高埗镇独院工业用地28亩出售,有3000平方米建筑物,已经报建,集体土地流转证,还有42年,出售价格4380万元。(另外有:东莞厂房出售惠州地皮出售

 

51.东莞土地出售:东莞凤岗独院小厂房出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000平方米,车间3层1600平方米,宿舍400平方米,村委会合同,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