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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资讯 东莞土地网已批建设用地变更申请、审批表时间:2014-07-10 14:22:45 作者: 阅读:2099 次
申请表一
申请表二
审批表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委 托 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全权办理本单位在 镇(区) 村 (土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有关事宜。
委托单位盖章 :
法人代表签名 :
委 托 日 期:二○○ 年 月 日
委托终止日期:二○○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封面部分 1.已批建设用地:指已经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包括集体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国有土地); 2.变更:指土地使用单位名称更改(前提是双方单位的法人代表、土地使用单位性质没有改变和股权转让在49%以下);土地位置调整(包括闲置土地调整);经营性房地产项目改为工业项目,工业改为非营利项目; 3.变更前用地单位:指原土地使用单位; 4.变更后用地单位:指土地变更后的土地使用单位。 二、申请表部分 1.土地使用证号:指原经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编号; 2.用地批准文号:指原经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国土部门颁发的用地批准文件; 3.出让合同号:指变更前为有偿出让用地,需填写原出让用地合同号; 4.土地用途:指原经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用途; 5.土地权属性质: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 6.土地他项权利:指本宗地的使用权或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和使用土地的限制条件,如已抵押、已出租等; 7.土地现状:指原建设用地地的现状; 8.应缴地价:变更前建设用地地价缴付情况; 9.申请处置方式:闲置土地调整时填写; 10.地块位置:申请土地的位置座落; 11.土地四至:填写相邻宗地的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 12.面积:指变更后的土地面积数; 13.用途:指变更后的土地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