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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选址临深片区东莞厂房出售、松山湖、虎门港

时间:2019-07-18 21:41:45 作者: 阅读:1484 次

者按: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将围绕建设现代工业城的目标,继续推进投资环境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在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中起示范作用。

一、概况

    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历史文化名城肇庆市的最东端,地处两广“咽喉”之地和珠三角发达地区与大西南“东引西连”的重要结合部,面对珠三角核心区,背靠西北广大山区,既可承接港、澳和珠三角发达地产业转移,又可充分利用广大的山区资源。

    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于2007年7月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与肇庆市人民政府共同创建,并于同年被省政府认定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2008年8月,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成功竞得省首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并在2008年全省产业转移园评比中获得第一名。

二、现状

    园区围绕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实施产业招商,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已承接引入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的工业企业600多家,其中投产企业近300家,初步形成了“龙头企业拉动、配套企业跟进、产业集聚发展”的格局。

    园区交通方便快捷,高速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在园区及周边地区交织成网。珠三角外环高速、二广高速贯园而过,到广州白云机场约30分钟车程;肇庆新港、三榕港、大旺港可实现江海联运;广佛肇城际轨道交通进入肇庆第一站点设于园内,共同构筑起立体式、多元化的黄金交通网络。

    园区已开发面积20.82平方公里,所在地大旺开发区面积98平方公里,全为国有土地,不需向农民征用,为园区扩展提供了优越的土地资源条件。园区实现“九通一平”,金融、信息、技术等服务机构纷纷进驻。

三、政策与服务

    1财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可以按国家规定的投资额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暂免征收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

    ●外商投资企业免征三年城市房地产税;

    ●产业园确保园区内企业出口按时、足额退税。

    “零收费”优惠政策:

    ●在产业园管委会事权范围内免收园区企业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减半收到,各种证照办证只收取工本费。

    主导产业:金属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汽车机车制造、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