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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

时间:2019-07-18 20:40:54 作者: 阅读:1154 次

编者按:2003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视察湛江,要求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加快发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等领导多次到湛江视察,为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一、概况

    2009年3月,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园区)被认定为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同年9月,参与竞标被认定为“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获得了省第五批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5亿元。2009、2010连续两年全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获得优秀;先后被评定为“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并于2011年6月,成功竞得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园区。

    园区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管理体制,管委会行使市一级的行政管理权,项目从立项到建设的所有审批手续均可在园区内完成。园区按照“工业园管委会管理日常事务、两地联席会议商定重大事项”的模式,建立并落实了专项资金管理、入园企业环评批复及环保“三同时”、入园企业“零收费”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高效畅顺的工作机制。

二、现状

    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规划面积38.18平方公里,经过多年建设,已初步形成以钢铁、石化产业为主导,特种纸业、机械电子、生物医药、新材料、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海洋高新等产业为支柱的工业体系。截至2011年12月,园区已签正式协议项目32个,计划投资额1082.85亿元。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项目及项目组团数13个,总投资额768.14亿元。

    2012年1-6月,园区工业总产值185.9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26.5%,实现工业增加值29.37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11.6%;主导产业(石化+钢铁)占全区工业总产值比重达78.5%。

三、政策与服务

    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大财团、大企业到园区落户,园区已完善出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第三产业发展奖励办法暂行规定》、《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年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奖励办法》、《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布局调整及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暂行办法》、《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外资优惠政策》、《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创新奖励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

    主导产业:钢铁、石化


该地块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民江路(民众镇主干道)旁,土地使用权人:李**;土地性质:商业住宅;出证日期:2011年4月13日;土地使用年限:至2079年8月12日;容积率:共由两块地,两块地的相邻处为规划路,其中一块面积为5.75亩(3834.6m²),证号中府国用(2011)第08***41号,另一块面积为14.34亩(9561.1m²),证号中府国用(2011)第080***2号,两地块总面积约:20.1亩。上述地块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或法律纠纷,可随时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