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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东莞地皮出售供给结构性失衡?官方回应:对待居住和产业没有厚此薄彼

时间:2022-03-02 00:17:04 作者: 阅读:2284 次

5月8日,深圳一连发布两部重磅土地政策。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下简称《暂行规定》)、《深圳市2020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下简称《供应计划》)新闻通气会上,记者获悉,2020年度全市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200公顷,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182公顷。按用地性质分,计划供应居住用地较2019年增加近一倍,达293.2公顷(其中新供应129.2公顷);计划供应产业用地不少于198公顷,民生设施用地601.8公顷,商服用地107公顷。

会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金良富在回答媒体“深圳是否存在土地供应结构失衡,导致居住用地偏低,房价上涨,市场供不应求的”相关问题时表示,无论是居住用地还是产业用地,深圳在土地供应方面没有厚此薄彼,网络传言与用地供应实际不相符。

同时,会上还发布了《暂行规定》,在深圳“二次房改”提出拓展住房用地相关的纲领性政策的基础上,在供应渠道、住房类型、审批流程等方面就政策落地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政府负责统筹引导各类住房用地供应,并主要建设出租型公共住房;企业等市场主体可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出售型公共住房,并确定了十一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规定》第一次明确提出需要建设的公共住房类型应综合考虑周边的人口结构、产业特征及住房需求等因素。高等院校、大型科研机构及产业集聚园区周边以建设人才住房为主,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便利地区以建设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

回应焦点:

深圳土地供应结构失衡导致房价上涨?

“不存在厚此薄彼”

近期,深圳房价再次成为舆论关注中心。有声音表示,深圳房地产市场面对的房价居高不下、市场火爆等问题的根本在于居住用地供应不足。深圳土地供应是否存在土地供应结构失衡的问题?

新闻通气会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金良富在回答媒体有关问题时表示,城市用地结构的合理比例是由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无论是居住用地还是产业用地,深圳在土地供应方面没有厚此薄彼,网络传言与用地供应实际不相符。

“但是,深圳土地资源紧缺是不争的事实,作为相关政府部门,要保障城市各类用地均衡、供应比例科学,保证城市科学健康发展”,同时金良富也表示,对于深圳城市建设用地供应比例不能阶段来看,当前政府已出台的政策正是着力土地挖潜,保障包括居住用地等在内的城市发展用地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深圳市已供应产业用地21宗63公顷,已供应居住用地30宗54公顷,正在组织供应的居住用地12宗78公顷(其中5月底前将向市场推出8宗60公顷),其他用地的供应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之中,将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大力推动土地供应工作。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居住用地计划供应293.2公顷,较去年增加近一倍

新闻通气会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为了完成170万套住房供应任务,深圳市从今年起加大了居住用地供应力度。《供应计划》显示,今年计划供应居住用地293.2公顷,占计划总量近25%,较去年计划150公顷增加了近一倍,其中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的计划供应量较去年均有较大增长,前者增长至168.2公顷,后者增长至125公顷。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2019年深圳全市实际供应居住用地总量为189.6公顷。

产业用地计划供应不少于198公顷

优质项目一定有地可落

《供应计划》显示,2020年,深圳产业用地计划供应198公顷,其中新供应160公顷、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供应38公顷。而2019年,深圳的产业用地供应量为287.6公顷,2020年的深圳产业用地供应减少了吗?

在新闻通气会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策飞表示,计划已充分考虑“2019深圳全球招商大会”上签约的优质项目,包括顺丰、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等。需要再次强调的是,今年产业用地计划供应量仅为下限,不设上限,只要是符合深圳产业方向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优质项目,深圳一定有地可落。

民生设施用地计划供应601.8公顷,占比过半

在民生设施用地供应上,《供应计划》提出计划供应601.8公顷,占年计划总量的50..2%,。其中新供应520.8公顷,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供应81公顷。”全面保障教育、医疗等12类民生设施项目落地”,王策飞介绍,今年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第十五高级中学等一批民生设施项目已经落地,预计年内还将有深圳歌剧院、国家博物馆深圳馆、深圳科技馆(新馆)、深圳质子肿瘤治疗中心等一大批民生设施项目陆续落地。

在商服用地供应方面,《供应计划》提出了107公顷的供应目标,其中新供应78公顷,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供应29公顷。“从优化用地结构方面考虑,今年商服用地供应量较去年有所减少,但将会充分保障事关城市发展和品质的高端酒店、高端医疗等项目用地需求”,王策飞表示。

“二次房改”首部落地政策发布

拓展住房供应渠道:新增七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

为落实2035年170万套住房供应任务,保障深圳住房用地的供应,《暂行规定》在深圳“二次房改”的基础上,在供应渠道、住房类型、审批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落地。

作为保障住房用地供应的”根本”,《暂行规定》敲定了十一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即在新供应、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土地整备留用地建设等原有四种供应渠道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原农村集体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历史遗留未完善出让手续用地、已出让未建用地、已建的合法用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基础设施配建和轨道交通用地综合开发等七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

同时,《暂停规定》第一次提出,政府负责统筹引导各类住房用地供应,并主要建设出租型公共住房;企业等市场主体可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出售型公共住房。

确定住房类型:

地铁上盖为人才房和公租房为主

已批未建用地、地铁上盖、公共设施用地配建等“二次房改”中提出的供应渠道在《暂行规定》中也进行了进一步细化。首次对各渠道供应的住房类型进行了明确。

一是鼓励已批未建用地和已建合法用地,在无偿移交公共利益用地后建设公共住房。例如轨道沿线已批未建的住房用地项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将提高容积增加的住房建设面积用于建设公共住房。

二是在符合规划、满足中远期业务发展需求等前提下,鼓励交通场站、变电站及消防站等公共设施用地,配建出租型公共住房。例如利用交通场站配建公共住房项目,在维持交通场站用地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地面部分建设交通场站,场站之上配建公共住房。

三是轨道交通用地,特别是车辆段、停车场、轨道交通站点等,在符合规划且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住房建设。例如地铁车辆段综合开发项目,地下部分建设地铁车辆段,车辆段上盖部分可建设住房。

同时,《暂行规定》也明确了需要建设的公共住房类型应综合考虑周边的人口结构、产业特征及住房需求等因素。高等院校、大型科研机构及产业集聚园区周边以建设人才住房为主,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便利地区以建设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

优化流程:

保障性住房规划调整扩大至所有类型的公共住房

此外,《暂行规定》将原保障性住房规划调整扩大至所有类型的公共住房,简化了审批程序,审批效率也将会得到较大提升。同时,进一步加强用地统筹,由我局直接负责全市公共住房的用地供应,供应方案或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暂行规定》明确,由市住房建设部门将各阶段住房建设任务分解至各区,并负责对各区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暂定规定》强调为保障产业发展空间,位于工业区块线内的用地,严格按照《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执行。

采写:南都记者 孙雅茜